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3月26日至27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精神,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意义,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考前成立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请公安、保密、卫生、电力、交通、环保、无线电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周密安排,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扎实做好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加强考生诚信、纪律和法规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思想认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加强保密室硬件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措施,所有保密室均须达到《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并在启用前通过当地公安、保密部门的检查验收;全面检测考场电子监控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考试期间正常工作;提前检修运送试卷车辆,确保试卷运送过程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三、强化管理,加大考风考纪整治力度
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点司铃、广播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发布提示信息,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监考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考试实施程序》组织考试。严禁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带入考场。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测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测,严禁检测走过场。在考生全部离开考场前,不得擅离考场。
考试期间,市级考试机构须选聘督查员到各考点监督检查考试准备和考试实施情况。每场考试均须随机调换监考员,具体调换办法由市级考试机构确定。
对考试中发生的违规行为,监考员要如实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记录单》(学考表6),由考点汇总后逐级报送县、市级考试机构。市级考试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做出处理决定后,于考试结束一周内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中考处,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各考点要严格管理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不得无故拆封。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封签时,必须详细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备用试卷、答题卡及封签使用情况记录表》(学考表8),并经主考、副主考二人共同签名,与答题卡及所有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和备用封签等,一起送交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站备查。
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务员携带2B铅笔逐个考场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信息点,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缺考考生登记表》(学考表9)。县级考试机构须将《缺考考生登记表》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建立缺考考生数据库,由市级考试机构合库后刻录成光盘,随答题卡一起送交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站。
考试期间发生意外情况,按《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对重大意外事故,须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
四、高度重视,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各级考试机构一把手对本地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运送和安全保密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发放、保管、回收等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执行。试卷及答题卡分发、回收过程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备查,清点和办理交接手续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将所进行的工作置于视频监控范围内。同时,要加强试卷保密室值班和巡视检查,严格履行试卷和答题卡交接手续,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试卷和答题卡在考点内的领取、护送、拆封、回收、清点、封装等,任何情况下现场不得少于2人,每个环节必须由经手人履行签字交接手续。开考前,监考员要按规定向全场考生展示试卷和答题卡密封完好,并当众启封。考试结束后,同场2名监考员将回收的试卷和答题卡清点无误后,立即同行直达考务办公室,经考务员再次清点无误并由主考签字确认后封装。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应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及时送交县级考试机构保密室统一保管,不得在考点过午或过夜。
五、完善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要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特点和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特别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自然灾害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要有周密、细致的防范措施。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失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同时报告本级教育行政部门。
同时,各地要建立网络有害信息监测制度,从3月21日开始至3月31日,指定专人负责对互联网、QQ群、博客、论坛、贴吧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一定要及时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网信、公安等职能部门报告,尽可能在第一时间控制有害信息的蔓延。
各市级考试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报名、考试及安全保密等环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中考处。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的要求执行。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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