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学业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统一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
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普通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已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体系。
2.普通高中学业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施考、
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凡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考试。
3.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学业考试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语文(包括朝鲜语文、蒙古语
文(蒙授、加授)、汉语)、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考查科目为:技术(包括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物理、
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
4.考试时间、开考科目及参考人员
考试科目每年开考三次,考查科目每年开考一次(通用
技术每年开考二次)。本学年度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2017年12月19日、20日开考科目: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高二年级在校学生(即2014级学生)全科报名参考。
2020年6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开考科目:政治、数学、语文(包括朝鲜语文、蒙古语文(蒙授、加授)、汉语)、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通用技术(考查)。高二年级在校学生(即2014级学生)全科报名参考。
2020年3月11—13日开考科目:以上两次考试所有科目。高三年级在校学生(即2013级学生)和往届生如果有成绩不合格或
成绩不理想的科目,可单科报名参考。
2020年6月开考的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高一年级在校学生(即2015级学生)全科报名参考
;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在校学生和往届生如果成绩未合格或未参加过考试,可单科或全科报名参考。
5.考试时间长度
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政治:80分钟。
数学、英语、日语、俄语:100分钟;外语含听力考试20分钟。
语文、朝鲜语文、蒙古语文(蒙授、加授)、汉语:120分钟。
通用技术:40分钟。
信息技术:30分钟。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20分钟。
6.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开卷笔试、闭卷笔试、无纸化机上操作和实验室动手操作。
开卷笔试:历史、政治。
闭卷笔试: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英语、日语、俄语、语文、朝鲜语文、蒙古语文、汉语、通用技术。
无纸化机上操作:信息技术。
实验室动手操作: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7.笔试科目试卷结构与分值
通用技术:全卷试题均为选择题,满分100分。
其它科目:全卷分两卷,第Ⅰ卷为选择题,第Ⅱ卷为书面表达题。
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政治:第Ⅰ卷40分,第Ⅱ卷60分,满分100分。
数学:第Ⅰ卷50分,第Ⅱ卷70分,满分120分。
语文、朝鲜语文、蒙古语文(蒙授、加授)、汉语:第Ⅰ卷40分,第Ⅱ卷80分,满分120分。
英语、日语、俄语:第Ⅰ卷75分(含听力20分),第Ⅱ卷45分,满分120分。
8.试题难度设计
所有学科易、中、难试题比例为7:2:1。
9.考试范围
地理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
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必修1、必修2、必修3的内容为考试范围。着重考查学生的地理基础知
识和基本技能,并兼顾地理能力和地理素养的考查。
历史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
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历史》必修1、必修2、必修3的内容为考试范围。
物理
考试范围: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教学内容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必修1、必修2和选修3—1或选修1—1模块内容为考试范围。涉及必修1和必
修2的考试题为所有考生必答题,理科倾向的学生加选涉及选修3—1内容的试题,文科倾向的学生加选涉及选修1—1内容的
试题。
其中不作为考试要求的内容有:
必 修 2:
第五章 第三节 抛体运动的规律中的“斜抛运动”
第六章 第一节 行星的运动
第二节 太阳与行星间的引力
第六节 经典力学的局限性
选修3—1:
第二章 第十节 简单的逻辑电路
选修1—1:
第二章 第五节 磁性材料
第三章 第三节 交变电流
第四节 变压器
第五节 高压输电
第六节 自感现象 涡流
考查范围:
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
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必修1和必修2中所涉及的实验为考查范围。
化学
考试范围: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
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必修1、必修2和选修1或选修4中所涉及的内容为考试范围。涉及必修1和必修2的考试题为所
有考生必答题,具有文科倾向的考生加选与选修1内容相关的试题,具有理科倾向的考生加选与选修4内容相关的试题。试
题力图体现基础性、时代性和选择性的特征。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实验探究和运用化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
考查范围:
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
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必修1和必修2中所涉及的所有实验和科学探究为考查范围。
生物
考试范围: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
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必修1(分子与细胞)、必修2(遗传与进化)、必修3(稳态与环境)的内容为考试范围。
以下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
1.正文中的小字部分。
2.选学内容。
考查范围:
以《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必修1(
分子与细胞)、必修2(遗传与进化)的实验内容为考查范围。
语文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为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1—5模块内容为考试范围。考核内容包括现代文阅读(包括课内和课外)、古
诗文阅读(课内)和写作。其中现代文阅读课内部分均为基本篇目;古文阅读为所有篇目;古诗文名句填空均出自教科书
要求背诵的篇目。
朝鲜语文
以《朝鲜族高级中学朝鲜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高中阶段具体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为依据, 以延边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现行
高中《朝鲜语文》1~4册(必修)教材内容为考试范围。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现代文阅读、写作。
蒙古语文(加授)
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教育厅制订的东北三省蒙古族学校《蒙古语文(加授)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应届考生所学教
材《高中蒙古语文(加授)》中必修1—3册和选修1—2册为考试范围。着重考查考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及对蒙古语言文
字的综合运用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语言交际、现代文阅读、写作(应用文,记叙文)。
汉语(朝鲜族、蒙古族考生使用)
以《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2006年10月制定)高中阶段具体教学内容和要求为依据;朝鲜族考生还
要以《义务教育朝鲜族学校汉语教学大纲——对〈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教学大纲〉的补充和调整》为补充依据。朝鲜族考生
以延边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应届考生使用的高中《汉语》课本1~4册为考试范围,其中古诗词和带“*”号的篇目不列入考试
范围。蒙古族考生以各学校现行高中一、二年级《汉语》教材为考试范围,其中古诗词、文言文不列入考试范围。考核内
容包括基础知识、现代文阅读、写作。
数学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内容与要求、说明与建议)和
实施建议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A版)《数学》课本必修1
、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所涉及的知识、能力为考试范围。
英语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中所规定的七级目标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
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必修1—必修5的内容为考试范围。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对语
言的综合运用能力。
日语
以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高中日语必修课的内容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
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日语》7年级上、下册,8年级上、下册,9年级上、下册和人民教育
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日语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日语》必修1—必修5五个模块的
内容为考试范围。重点考查学生对语音、词汇、语法等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不作为考试要求的内容有:やってみよう、言葉の広場。
思想政治
以教育部2004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
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必修1、2、3、4的内容为考试范围。具体说明如下:
1.必修课中不作为考试要求的内容有:
《思想政治》必修1:
第二单元 第六课 投资的选择
第四单元 第十二课 经济全球化与对外开放
《思想政治》必修2:
第四单元 第八课 走进国际社会
第九课 维护世界和平 促进共同发展
《思想政治》必修3:
第四单元 第八课 走进文化生活
2.时事政策考试范围
2015年7月~2020年4月国内外重大时事和政策。
通用技术
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通用技术部分规定的必修模块“技术与设计1”和“技术与设计2”
为依据,以应届考生使用的广东科技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通用技术》教材的共同部分为考查范围。
以下内容不列入考查范围:
1.设计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和“产品的使用说明”。
2.设计的评价。
信息技术
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信息技术部分规定的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内容为依据,以我
省现行使用的广东教育出版社和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高中信息技术教材《信息技术基础》(必修)为考查范围。计算机操
作中涉及到的软件有:WINDOWS操作系统、WINDOWS附件中的画图、WORD、EXCEL、POWERPOINT、FRONTPAGE、网上搜索、网
上浏览。
以下内容不作为考查范围:
1.《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所有选修模块。
2.程序设计。
3.多媒体作品中的视频、音频、动画制作。
4.数据库操作。
5.智能处理工具的使用。